通过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和激励汽车生产企业推行绿色设计和绿色制造,充分考虑汽车产品的可回收性、可拆解性、可再制造性、材料回收的可能性和回收处理方法等与回收相关的问题,积极采用可拆解性设计、可回收性设计,选用无毒、无污染材料以及易回收、可重用、易降解材料,从源头上为提高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水平创造条件,并 大限度提升报废汽车的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环境污染。
分享拆解报废汽车随意处理的后果各种出租车使用了8年;轻型和微型卡车(包括越野车),带拖车的卡车以及采矿业专用车辆的使用期限为8年, 大长度不超过4年。延期每年检查两次;其他车辆使用10年, 长不得超过5年,以延长报废,延期为每年2次;从事业务运输的各种乘用车的使用寿命为10年,延期允许报废4年,并在延期期间每年进行4次检查(每3个月检查一次)。
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有关要求的;以下车辆有强制的报废年限:小、微型出租车客运车使用满8年,需强制报废;中型出租客运车运用10年,需强制报废;大型出租客运车运用满12年,需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