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国报废汽车的收回主要限于废旧金属,其他资料的收回率并不是不高。例如塑料和玻璃大多被当作垃圾进行处理,报废汽车的全体利用率仍然很低。
现在,对于河南报废汽车拆解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资料收回率还没有详细的规定。报废汽车零部件和拆装资料的再使用率不高,废液和废物处置不妥构成的环境问题也较突出.
此外,我国还面临着不合法延伸报废汽车使用寿命和不合法拼装汽车的严重问题。
我国汽车工业发展循环经济还处于初级阶段,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没有科学有用的收回再利用监督办理体系,办理方针和办理方法相互脱节,没有构成封闭的收回产业链。
收回战略不会促进用户支持。现在,收回方针强调用户有义务将报废车辆归还给回收部门。然而,由于缺少对用户的经济补贴,用户不愿意将报废车辆退回到正常的回收部门。
汽车制作商没有商品报废汽车收回利用的义务,在产品规划、资料选择、很少考虑收回的问题,没有充分利用技术和网络和许昌报废拆解企业共同推进汽车零部件的收回与再利用,和汽车经销商由于方针的约束,没有报废汽车回收功能,是有限的参加工作。
报废汽车所含的有毒有害物质,特别是在撤除过程中直接排放的“三废”,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健康构成损害的,没有特别的处理。
一些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以出售“五大总成”牟利,利用报废汽车零部件不合法拼装整车,出售残次汽车产品,损害消费者利益,损害交通安全。
汽车旧部件再制作办理中存在法律准则不健全、办理多元、准则不完善、法律不严等问题。
监管不力,缺少有用的汽车产品信息办理系统,在报废汽车、拼装汽车、废旧零部件质量等方面法律不力,难以通过体外循环回收很多报废汽车。在一些区域,存在违背国家规定进行报废汽车买卖的行为以及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拼装汽车、不合法创新报废汽车和废旧零部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