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卡车的使用寿命为12年。时间到时,必须引导要汽车报废。机动车年检规定:小型和微型非营运乘用车应在6年内每两年检查一次;超过6年一次,每年一次;如果超过15年,则每年两次;客车在使用后的5年内应每年检查一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查一次;卡车和大中型非营运乘用车应在10年内每年检查一次;检查应每6个月进行10年以上。
关于报废拆解工艺流程为使标准对回收拆解企业的指导更具条理性和系统性,将原标准以作业流程顺序依次布置的章节结构调整为按照同一管理要素进行规范的章节结构。删除原标准不适合行业发展的部分内容。删除了715号令等法律法规中已经明确的或与之相冲突的管理要求,以及不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管理要求。删除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的要求;删除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应在3个月内拆解完毕的时间限制要求;删除各种废物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的要求,依据现行国家对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执行等。
汽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完全享受不到增值税改革带来的税改红利,据我们测算,汽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缴纳的税率约为21%~24%左右,这对企业而言是很大的负担。多年来,汽车报废行业一直在呼吁对相关企业减轻税赋。作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向国家缴纳税收是其应尽的义务,长期减免也不太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