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规范》:检验有效期届满后,应强制在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获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记的机动车报废。如果在道路上强行报废和驾驶,将处以20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证。注意:连续3年的检查周期不一定是3年,这主要是根据车辆的实际检查周期来计算的。
关于废旧货车拆解工艺流程将报废车“五大总成”再利用,是新政的重大突破。《回收管理办法》规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能够继续使用的,可以出售,但是应当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
现行汽车报废管理办法已经实行了几十年,过于陈旧,完全不能满足行业新的发展需求。而去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虽然已经指出,报废车企将不再纳入特种行业,允许资质放开,也计划允许五大总成进入再制造领域,但半年多过去却仍未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