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
关于卖方来说,国家复苏报废汽车的价格被假设是3000元,翻新后,大会可以在黑市上卖给10000至30000元,几倍乃至几十倍的赢利对于卖方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诱惑。关于那些想发财但又缺少商业资本的买家来说,相对便宜的报废汽车是首要挑选择。
二是人民法制观念淡薄
一些人以为,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报废汽车充分利用了他们所具有的价值,这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他们注重经济,但忽视安全。报废车辆首要用于短途运输,有的为学生“专车”,有的为一些行政单位工作人员“专车”。这些车的外观都是由车主新装修的一辆报废车,仔细看看它的情况,它让你毛骨悚然,不寒而栗,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第三,与大城市的交通办理比较,乡镇的交通办理相对单薄
因而,许昌报废汽车回收发现农村乡镇成为“报废汽车”泛滥的当地,成为报废汽车生计的温床。报废汽车多挑选偏僻县乡公路行进,更多的交通安全隐患被埋。
四:在新形势下有些人利用法律上的缝隙,对满足报废年限的汽车不办理报废手续,不将其移交给报废汽车拆解企业,而是秘密转售
一些汽车维修企业还以维修和转卖二手车的名义出售。对车辆拖拉机的维修缺少有效的监督也为报废车辆进入作业途径发明了条件。
有鉴于此,所有车主和广大人民群众都应充分认识到报废车辆的严重损害,认真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不要在道路上驾驶报废车辆。全国各地也要加大社会宣传工作力度,让广大群众意识到报废汽车的损害,自觉抵抗。交通办理部门要从源头做起,加强对车辆的监督,在车辆登记、调运、定期检查时要严格审核,严格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