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回收, 初是以回收废钢铁资源为主要目的。到了1985年,随着日元升值,废钢铁价格越来越低,报废汽车产生量也越来越大,而且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汽车回收制度开始发生了变化。报废车回收处理逐渐转变为以回收处理废弃物,减少其对环境的影响为主要目的。到1990年,拆解企业开始使用切片机、粉碎机及其他分选设备,对树脂类废弃物也开始进行回收利用。
分享废旧客车回收提高回收率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公安机关应当通过政务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拆解报废机动车,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不得造成环境污染。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拼装机动车,禁止拼装的机动车交易。
申请人持《资格认定书》和《特种行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取得资格认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备案,并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