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回收是指有车单.位和个人将其报废汽车交给特定的单位,由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收购。凡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报废的汽车均不得进入汽车市场买卖,而应当由特定的单位收购。对报废汽车不按规定回收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等部门将依法处理。
河南报废汽车回收难点有哪些能够继续使用的,可以出售,但应当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国务院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应当建立报废机动车回收信息系统。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如实记录本企业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主要部件的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上传至报废机动车回收信息系统。
2010—2013年我国汽车注销量分别约为364万辆,448万辆,468万辆,535万辆,但2010—2013年的回收量分别约为200多万辆,100多万辆,60.04万辆,137万辆。虽然我国报废汽车量保持高速增长,但整体汽车报废率仍较低,平均仅为保有量的4%左右,明显低于发达国家6-8%的水平,而回收率更是只有保有量的0.5%—1%,远低于发达国家5%—7%的水平。